山东省财政部投资1000万元支持烟台葡萄酒产业发展
据烟台市财政局消息,山东省财政将安排1000万元的转向资金,用以支持烟台果蔬加工以及葡萄酒产业的集群发展,其中项目必须符合7+N产业支持范围,此外列入国家品牌培育示范的企业将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据烟台市财政局消息,山东省财政将安排1000万元的转向资金,用以支持烟台果蔬加工以及葡萄酒产业的集群发展,其中项目必须符合7+N产业支持范围,此外列入国家品牌培育示范的企业将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图片来源于:烟台市葡萄与葡萄酒局
项目必须符合7+N产业支持范围
5日,市财政局与市经信委联合印发了《烟台市果蔬加工及葡萄酒产业集群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果蔬加工及葡萄酒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示范工作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果蔬加工及葡萄酒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经信预算安排的,用于推动2018-2020年烟台果蔬加工及葡萄酒产业集群快速发展,落实《烟台市果蔬加工及葡萄酒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专项资金1000万元。果蔬加工及葡萄酒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葡萄酒、水果蔬菜汁饮料、水果蔬菜休闲食品、水果蔬菜衍生食品、鲜食水果蔬菜等5大重点领域,主要用于支持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营、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技术改造、龙头企业品牌培育与发展等。
据了解,申请果蔬加工及葡萄酒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必须符合相对应的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允许类和烟台市制造业强市确定的7+N产业支持范围。项目各项手续齐全,且在有效期内,必须是在申报年度内发生投资或建设完成的项目。
在烟台市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二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企业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正常,会计基础良好,会计核算规范。近五年来无严重失信、失范及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财政性资金。企业在申报项目时,应当出具知悉《烟台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信用负面清单管理办法》(烟财预〔2017〕26号)所规定“信用负面清单制度”内容,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书。
列入国家品牌培育示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对重点领域生产性设备投入300(含)万元以上的单个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5%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支持重点企业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对在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实现重大突破,具有国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好、能迅速实现产业化的优秀技术创新项目给予奖励,每个项目给予不高于50万的奖励。
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及创新载体建设。对县市区、企业创建果蔬加工及葡萄酒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建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创新载体,为烟台果蔬加工及葡萄酒产业集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经财政、科技、经信等部门审核认定的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新载体,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支持龙头企业品牌培育。对加强品牌培育,积极在央视等高端媒体开展品牌宣传,主导产品国内外市场占有率高,并列入国家品牌培育示范、山东百年品牌企业培育工程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