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商家售卖过期葡萄酒,被消费者要求10倍金额赔偿
近日,上海一家酒类商店售出一批2006年份的葡萄酒,酒标上标注了“保质期10年”,被顾客以“过了保质期”为由,要求10倍金额赔偿,并被告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日,上海一家酒类商店售出一批2006年份的葡萄酒,酒标上标注了“保质期10年”,被顾客以“过了保质期”为由,要求10倍金额赔偿,并被告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图片来来源于:淘酒侠
其实在中国酒市场,有关葡萄酒保质期问题引起的纠纷,常有发生。
到底葡萄酒有没有“10年保质期”的说法?是否需要在酒标上标明保质期呢?小编今天就带大家了解清楚。
酒精度≥10度,免标保质期
进口葡萄酒的10年保质期,其实是一个很有“中国特色”的概念,国外的葡萄酒商标上,并不标明保质期,也没有保质期的概念。考虑到我国消费者的购买习惯,设定进口葡萄酒与其他食品一样,具有保质期且最长为 10 年。
不过我国2012年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更新了规定:酒精浓度大于等于10度的饮料酒可以免于标示保质期。相应的,酒精度小于10度的饮料酒则必须要标注保质期。
此前海南三亚的一家大型商超在销售一款德国冰酒(酒精度为8.5%vol)的时候,就因为没有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注保质期,被相关部门依法罚款上万元。
一旦标注了保质期,就应当在期限内售卖
而上海那个案例,涉及的是一款澳大利亚的红葡萄酒,酒标上标注的酒精度是15%vol,按照国家规定是不用标注保质期的。
但是一旦标注了保质期,则必须在期限内售卖,否则如果被起诉或举报,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所以,有专家建议,如果是酒精度超过10度(含10度)的葡萄酒,没有必要再在中文背标上标注保质期,以免“给自己挖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