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集团总经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月11日,在投资者互动关系平台上,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椰岛”)回应投资者称,公司总经理冯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对公司正常经营构成影响。
1月11日,在投资者互动关系平台上,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椰岛”)回应投资者称,公司总经理冯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对公司正常经营构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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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天眼查查询到,冯彪不仅担任海南椰岛的总经理一职,还担任北京东方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君盛”)总经理等职务。
中国裁判文书网2021年11月30日发布的上海金融法院的执行裁定书显示,冯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因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与东方君盛涉及海南椰岛股票的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该执行裁定书显示,上海金融法院2021年2月20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东方君盛、冯彪等逾期并未履行。申请执行人东方证券于2021年10月21日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4.2亿元以及延期利息、违约金、财产保全费、公告费等。
上海金融法院审查后立案受理,其中措施包括,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于2021年11月11日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于2021年11月23日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而上述所提及的上海金融法院2月20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要求,被告东方君盛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东方证券支付尚未偿还的融资本金4.25亿元、延期利息约4061万元和本金违约金及利息违约金约7618万元。东方君盛未按期偿还时,东方证券有权就东方君盛质押的9341万股海南椰岛股票及相应孳息进行折价、拍卖或变卖,或者申请以拍卖、变卖上述股票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冯彪作为东方君盛的总经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