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一系列财政支持政策助力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宁夏财政厅 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支持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竞争力强、品牌力强的龙头企业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对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规模以上企业且在产区设立销售公司的酒庄(企业)按照销售额给予5%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近日,宁夏财政厅 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支持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竞争力强、品牌力强的龙头企业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对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规模以上企业且在产区设立销售公司的酒庄(企业)按照销售额给予5%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图片来源于:葡萄酒资讯网
各市、县(区)可在上述政策的基础上出台支持葡萄酒产业发展的激励政策,进一步扩大葡萄酒产销量,支持贺兰山东麓葡萄酒走出宁夏、走向世界。充分发挥自治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积极探索通过国有资本注入的方式支持龙头企业上市融资。
此次下发的《关于推进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支持政策》,从酿酒葡萄基地建设、科技创新发展、产区品牌营销、培育龙头企业、名优产品企业、企业扩大生产、化解种植风险、争取项目支持、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正向引导机制十个方面给予支持政策。
其中,在酿酒葡萄基地建设上,支持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对使用优质无毒苗、成活率达到85%以上的新建酿酒葡萄基地,经自治区认定后按照每亩500元标准,连续两年给予酿酒葡萄基地种植补贴。对通过自治区级优质标准葡萄园认定的企业,按面积大小分类给予10万元以上一次性奖励,每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10个。在品牌建设上,支持在区外城市设立的宁夏贺兰山东麓区域品牌销售中心,按照承销量给予奖励,每个销售中心在一年内实现1000万元以上承销任务的,3000万元以内部分,按5%给予奖励,超过3000万元的部分,按3%给予奖励,年度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重点支持酒庄(企业)扩大种植规模,对明确用于新建酿酒葡萄基地建设的贷款资金按照不低于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60%予以财政贴息,单个酒庄(企业)贷款贴息不超过10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