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警察追回赃款,向68名受害群众发还73.5万元
“老叔,这是我们帮您追回的55000元钱,您收好!”
“老叔,这是我们帮您追回的55000元钱,您收好!”
图片来源于:红寺堡区人民政府
当卢某某接过民警发还的钱款,激动地说道:“我们被骗两年多了,本来没有什么指望,没想到警察同志还能追回来,真是太感谢了……”
7月24日下午,公安分局、红寺堡镇牵头在红寺堡区红寺堡镇中圈塘村委会举行公安机关侦破“10.11合同诈骗案追回赃款发还仪式,为68名受害群众发还被骗钱款73.5万元。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杨海峰、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尹保江、法院院长郭勤及区纪委监委、政法委及公、检、法、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发还仪式。
2016年3月,公安分局接中圈塘村部分群众报案称, 2015年10月,王某某在红寺堡镇中圈塘村设置葡萄收购点,先后从68名群众手中收购葡萄约380余吨,约定待葡萄收购结束后支付葡萄款。不料,王某某将收购的380余吨葡萄出售后携款外逃,踪迹全无。
接到报案后,该局高度重视,立即抽调警力成立专案侦查。因案件涉及群众多、涉案金额大,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案件诉讼进展情况,专题召开案情分析会,要求尽可能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为了帮68名群众追回被骗的钱款,办案民警多次前往陕西、甘肃等地侦查,经两年的不懈努力,行程近万公里,克服重重困难,最终于2018年3月中旬,王某、李某、严某3名犯罪嫌疑人先后抓获归案,案件得以成功告破。同时,办案民警成功追回了68户群众被骗的73.5万元葡萄款。
发还仪式上,两名群众将一面印有“忠诚卫士,为民解忧”的锦旗送给民警,表达中圈塘被骗群众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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